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合肥理工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第一批)引进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
(二)坚持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组织严密、程序规范。
二、招聘计划
合肥理工学院面向社会引进博士及高层次人才50人(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学历学位最迟获得时间不超过2026年4月1日),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上午8:30至2026年4月20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报名系统将关闭)。
2.报名材料
(1)《合肥理工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第一批)》(word版),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论文、著作、发明专利、职称、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等业绩成果须提供佐证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相关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方式
网上提交报名材料(https://hrzp.hfit.edu.cn/zp.html#/signin)。
4.报名联系电话
赵老师、王老师:0551-62671229、62671289
(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专业测试或聘用资格。
2.确定人选。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将通过邮件通知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三)专业测试
1.组织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内容与架构、运用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研判问题能力及发展潜质等,其中,答辩流程包括专家提问、现场答复、评议评分等环节。考核主要侧重于应聘人员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及研究成果等学业方面的综合评价。专业测试过程中不得涉及到个人信息,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专业测试顺序于面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2.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70分、考核成绩占30分。面试环节,考官按照试讲和答辩综合表现打分,取有效分数的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人员公布。考核成绩由专业考核组评议给出学术水平综合考核评估分数。
专业测试成绩合成计算在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75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面试考官
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请考官4人。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合肥理工学院人事管理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当日无法准时到达集合点,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具体由学校人事管理部门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五)公示聘用
体检与考察工作结束后,合肥理工学院党委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结合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报批手续。
对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待遇及人才标准另行公告,请关注合肥理工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六、纪律监督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全过程接受派驻纪检组与社会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51-62671236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71229、62671289
附件:
合肥理工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第一批).docx
合肥理工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第一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