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理工学院是一所由合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于合肥市巢湖半岛生态科学城治中路6号,毗邻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学校占地890亩,总建筑面积55.7万平方米,办学规模10000人(含研究生、留学生)。
学校围绕“理工-产业”办学定位,坚持开放创新办学理念,突出“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办学特色,紧扣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合肥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依托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及在肥大院大学大企,全面开展校院联合、校校联合、校企联合,促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中外融通、国际合作,重点培养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着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理工类应用研究型高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学校设有人工智能工程学院、先进制造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新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等二级学院(部),学科涵盖理、工、管等7大门类、41个专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合肥理工学院2025年度下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师风,治学严谨,清正廉洁。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学历、学位和专业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研究经历,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或产业领军人员优先录用。
(三)熟悉高等学校教育办学、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国际化视野。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和身体素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本公告中,博士学历学位(最迟获得时间不超过2025年8月31日);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
专业或研究方向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年龄 | ||
教学科研岗 | 13 | 经济学(02) 理学(07) 工学(工程)(08) | 博士研究生 |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 |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3日8:00至2025年9月12日17:00。
应聘者登录合肥理工学院2025年度下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系统(https://hrzp.hfit.edu.cn/zp.html#/signin),详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职称、论文、业绩等报名附件材料以备网上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9月5日8:00至2025年9月14日17:00。
学校人事管理部负责组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收到报名系统短信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在面试、试讲时,同步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论文及业绩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和试讲形式。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和试讲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50%,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顺序现场抽取,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核设最低分数线80分。
(四)体检。
应聘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职体检;体检当日无法准时到达集合点,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政审)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具体由学校人事管理部门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通知下发1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察,逾期无法配合考察或提供政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选。合肥理工学院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请尽快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原工作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并调取人事档案。公示期满1个月内无法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应聘者,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聘期与待遇
(一)符合入编条件的,在编聘用。
(二)薪酬待遇:副高级职称享受薪酬33万元/年(税前)、安家费60万元(税前);正高级职称享受薪酬35万元/年(税前)、安家费100万元(税前);同时提供科研启动(条件建设)费。
(三)聘期管理:首聘期5年(其中包括岗位试用期)。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续聘工资待遇按校内同类人员执行或继续实行年薪制。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等(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职的人员,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在聘期内实行聘期目标考核,签订聘期协议书(聘期考核具体目标,面议)。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合肥理工学院人事管理部负责解释。
(六)合肥理工学院招聘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671289、62671229;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半岛生态科学城治中路6号;
邮编:238076。
附件1:合肥理工学院2025年度下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