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全程网办,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通过登录“皖事通办”平台(网址:http://rcaj.hfrsggff.com:8088/hlt-portal/index.html#/ihome)申报办理。
(1)个人申报:个人登录后,绑定工作单位,选择目录对应条款,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申报;
(2)单位审核:单位登录后,维护基本信息,审核员工申报信息后于单位内部公示。
各申报人、用人单位通过“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对按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条款认定的,15个工作日办结,具体为: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报审核部门,审核环节5个工作日(不含市外核查时间),核准环节5个工作日。
对按“相当层次人才”申请认定的,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牵头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对申请A类、B类(部分认定条款,详见附件2)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实施 “白名单”制度,实施简易认定流程;对有来肥就业意向的高层次人才开展预认定;对我市有关单位招引非全职在肥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开展柔性引才认定。
以市委人才办印发的正在执行的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为准。
需要。申报单位须导出公示表并于单位内部公示三个工作日,并上传盖章公示文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自动提交至受理部门受理。
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身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大陆公民,须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港澳台同胞,须提供港澳台人员就业证;申请人为外籍人员,须提供护照。
连续2年时间指的是连续前2个自然年度,或前一个自然年度加当前申报年度。
工资性年收入是指自然年度内申报单位依据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包括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等。按照工资性年收入申报,需提交目录要求年限内银行工资性收入流水与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
一般情况下,工资性年收入200万元,年个税缴纳在70万元以上;工资性年收入150万元,年个税缴纳在45万元以上;工资性年收入100万元,年个税缴纳在25万元以上;工资性年收入50万元,年个税缴纳在6万元以上;工资性年收入30万元,年个税缴纳在2万元以上。因个税减免政策,个税缴纳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申报人,可提供工资性年收入证明材料,包括“银行工资流水(申报单位发放的工资记录)+年度个税缴纳证明(年度个税结算单据)+申报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证明单据)+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证明单据)”等。
对长期在合肥工作的外籍人才,在申请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时,可不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在肥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肥单位)均可申报。目录中部分条款有明确要求的,如“纳入产业及相关领域重点单位目录的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地方政府重大招商引资企业、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等,则需要单位满足相关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要对认定申请开展初核,积极协助本单位申请人开展人才认定申请,对申请人相关信息材料审核把关,确保报送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认定条款要求,并按照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由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或知名大公司总部等派驻,工资关系在总部,在合肥公司(单位)实际任职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或研发人员,实际工作地在肥、个税缴纳在肥,可申请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材料中,须有总部劳动合同、派遣证明,分公司同时出具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社保参保证明中缴纳单位必须要与申报单位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须提交相关说明证明材料,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是否予以受理申请。
新申请指的是个人按照当前目录条款要求,申报对应级别的合肥市高层次人才;个人信息更新是指每年1-3月,已认定成功人员需对照个人情况更新系统内个人职务、收入、学历、个税等信息;到期延续是指人才认定三年有效期到期后,申请人各项条件仍然符合当前目录条款要求,可通过简易程序办理延续已认定信息。
如果高层次人才已经从本单位离职,单位登录系统后点击单位工作台中“人员去向”-“离职”,填写“离职去向”后,此高层次人才将不再在单位列表中出现。
提交个人申请后,受理、审核和核准部门在操作过程中发现需要补充材料、修复错误或需要调整人才类别等问题时,申请人应重新修改、上传材料后可继续申报。
有。一般应为近5年来承担的课题或或取得的成果。
“省”或“省级”指安徽省或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及部委级别单位所颁发、认定、奖励。
申报条款中涉及职称条件,如申报人职称由外地取得,申报人须提供原职称管理相应部门出具的评审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审批文件、评审表和资格证书等)。
在申请人未取得新的突破性业绩或更高层次奖项前,不再受理“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认定申请。
我市最新的高层次人才认定系统中认定成功人员不再统一颁发纸质证书。如确需纸质证书,认定成功后本人或单位可通过系统中个人及单位工作台,下载自行打印。
联席会议根据实际申报情况适时召开。
自认定成功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申请人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需为已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并结题时间在近五年内。
高层次人才信息发生变动的,用人单位或其本人应及时登录申报管理系统,更新高层次人才个人信息(如变更职务信息、更新劳动合同、年度个人所得税缴纳等),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对有关表格和附件材料审核通过后,市人社部门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相关数据信息更新保存到高层次人才分类数据库。
“预认定”转为“全职认定”以及“柔性引才认定”转为“全职认定”的,需申请对象本人或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管理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高层次人才个人信息(如变更劳动合同、完善职务信息、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等),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对相关附件材料审核通过后,市人社部门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相关数据信息变更保存到高层次人才分类数据库。